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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消费者受尊重权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5/3/4 15:17:11 关注度:2917次
  一、前言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如遇到性别、年龄、民族风俗等各方面特殊困难,可向金融机构反馈并寻求帮助。

  二、案例介绍

  2022年8月,年逾7旬的客户王阿姨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表示其曾在公司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每年都需要亲自到公司柜面办理一次领取业务,现在因为年纪太大,身体不好,无法独自前往柜面办理。保险公司与客户确认同意后,第一时间安排保单服务人员携带办理业务所需的单证、老花镜及放大镜等前往客户家中,协助客户办理了生存金自动转账领取业务。

  三、案例分析

  2022年12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表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为方便老年客户办理业务,拓展上门服务,同时配备老花镜、放大镜等适老化工具,充分保障了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四、消费提示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如遇到性别、年龄、民族风俗等各方面特殊困难,可向金融机构反馈并寻求帮助。金融消费者需充分了解自身所享受的权益,提升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认识,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金融消费者发现受尊重权遭到侵害时,可依法理性维权,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服务热线和渠道反映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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