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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消费警示:家有考生,请不要轻信“招生广告”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7/2 16:58:18 关注度:183327次

      随着一年一度中考和高考的结束,各类招生广告和传单开始铺天盖地,让考生和家长们目不暇接。其中个别学校为达到招揽学生的目的,常常通过一些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家长和学生。近期,在本市某市级报刊上刊登的《湖州人家门口的高复名牌---“求是”来了》和《全国提高成绩,用学库》这二则招生广告,就大肆发布如“考上北大、清华10万元奖学金,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奖励5万”等夸大其词的广告内容。目前,市工商部门已对这二则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广告业主也已立案调查。

  据了解,现在虚假招生广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5种:一是许诺提高多少分数、提升多少名次等含有不切实际的内容;二是未经学生、家长同意擅自使用学生家长名义进行变相宣传或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作证明;三是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教育效果的断言或保证;四是含有招工内容,保证百分之百高薪就业、保证出国留学等承诺;五是与其他教育机构相比较或者贬低其他教育机构,突出宣传与其有合作或挂靠等关系的高等院校,但未明示与其之间的所属关系,含糊其辞,有意混淆办学主体,使用绝对化用语等。,

  面对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量发布招生广告和街头巷尾张贴、散发的各种招生传单,学生和家长如何才能够获取真实的招生信息?为此,市工商局联合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选择学校和培训机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学生和家长在接受教育招生广告信息时,可以要求招生人员提供备案文件或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编号。

  注意二:一些学校在广告中公布部分高考上线学生的成绩作宣传,或者宣称经过本校一年高复,提高若干个批次以上的有若干人,以提高广告的吸引力。学生和家长要注意对这些信息进行具体的了解和核实。

  注意三:在选择高复班时,要保持冷静,慎重选择,不要盲目听信宣传广告。要重视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往届生进行咨询;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实地参观、查看等多种途径了解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成果。

  注意四:为争夺落榜生生源,一些规模小、名气不大的民办高校和社会办学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异地招生。中介机构受经济利益驱使,发布虚假信息诱惑落榜生以达到招生的目的。对此,学生和家长可直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注意五:要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资料、发票等证据,以便遇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六:如因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而受骗上当的,可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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