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河口区消协提醒:带包装的饮品最好倒出来喝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6/30 17:23:01 关注度:173744次

      东营市河口区消费者王某,一直为其女儿购买某公司生产的加锌袋装鲜奶,其女儿总是习惯用嘴在袋上咬一个小洞后直接用嘴吸,一次喝完后,其女儿发现牙齿上挂有许多白色絮状物质,王某看后并未在意。当其女儿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和皮肤过敏症状后,才到医院就疹,经医生检查认定是食物过敏所致。王某认为问题出在已变质的袋装鲜奶上。在与生产厂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河口区12315申诉举报中心。   

  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立即与厂家取得联系,厂方承认,这种袋装鲜奶包装容易出现破损漏气,奶中出现的絮状物质是因包装袋漏气,微生物进入袋内所致。经过河口区消协调解,厂方赔偿王女士的住院费、误工费、当月订奶款共计358元。随着暑期的到来,市场上各式各样的饮料成了孩子们的最爱,商家为了吸引孩子们的眼球,更加注重在包装上做文章。这些外形精美、携带方便的饮品给消费者饮用带来了不少方便,尤其是儿童在饮用时为了省事,直接将外包装袋撕破或插入吸管饮用,殊不知这种饮法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河口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饮用带外包装饮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带外包装饮品最好倒在容器内饮用,这样可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

  二、最好选择购买知名、信誉度较高企业生产的饮品。

  三、消费者一旦发现饮品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王向亭  郭艳萍)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