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黑龙江省消协提醒:参加境外旅游有“四点注意”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6/10 17:01:57 关注度:223547次

     近年来,随着“境外游”的大幅增长,境外旅游服务的投诉和纠纷也不断增加。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让境外旅游成为难忘的舒心之旅,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支招。

  哈尔滨市民陈女士不久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游,途中导游将他们带到一家珠宝公司,她经不起劝说购买了3000余元的金首饰。回国后到检验机构鉴定,结果表明这些首饰全是假货。再一看购物发票,不仅没注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而且连产品名称也是简称。因经营者在境外,接到投诉的消协只能通过旅行社联系境外相关部门进行这桩棘手、漫长的维权工作。

  黑龙江省消协有关人士认为,要想境外旅游开心、愉悦,要特别注意以下四点:要选择有境外游组团资质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明明白白的旅游合同;出境旅游时,要事先准备好一张双币种信用卡,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境外购物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以免上当,特别是在语言交流困难、路途遥远的国家购物尤其要警惕;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费收据、购物凭证等各种消费证据,发现问题后可以此为依据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