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清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自己在德清县武康镇某首饰加工店清洗黄金项链,清洗费一元,回来后,发现项链比原来轻了。于是找到首饰加工店,店主不承认,现在只好来投诉。虽然,此纠纷取证较难,但消保委还是耐心地做好双方工作。
后经调解,首饰加工店赔偿陈女士400元。
针对此类纠纷,德清县消保委工作人员专门向有关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不法经营者通过清洗黄金,窃取消费者的黄金。其清洗液俗称“黄水”实为70%的硫酸和30%的盐酸溶液,黄金放入后,起化学反应剥下黄金,后加入碱性液体还原,来窃取消费者黄金。
为此,德清县消保委特发布消费警示:切勿到首饰加工店清洗黄金首饰。
消费者如确实需要清洗时:
〈一〉要选择较大、信誉较好的金行进行清洗;
〈二〉洗前一定要称好份量,洗后再进行复称;
〈三〉在发现被窃时,要保留好证据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