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数字记者何青枚31日23:50报道)今日,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从6月1日零时起,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400元。
据通知,从6月1日零时起,90号汽油(Ⅱ)(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400元。具体最高零售价格为:一价区每吨由6690元调整为7090元;二价区每吨由6790元调整为7190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400元。具体最高零售价为:一价区每吨由5945元调整为6345元;二价区每吨由6045元调整为6445元。
同时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执行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未执行配送的,在我市确定的最高批发价格基础上,批发企业按现行运杂费补贴标准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