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经过】
客户李先生于2020年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购买保险时,销售人员详细介绍了保险条款、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等内容,李先生也认真阅读并签署了相关文件。2023年,李先生被确诊患有某种重大疾病,他想起自己购买的保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先生在投保前(2018年)曾有过相关疾病的就诊记录,但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理赔申请。
【案例分析】
1、从客户角度来看:
李先生可能对如实告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的疾病已经治愈或不影响保险理赔,或者对条款中的如实告知义务理解不深。
2、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
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已经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明确告知了客户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在理赔审核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确保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案例启示】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如实告知义务、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避免因未如实告知而导致理赔纠纷。如果对保险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向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咨询,确保自己清楚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案说险:投保时如实告知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