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吉县消保委连续接到4起关于餐饮行业方面的消费者投诉。分别是:5月14日,消费者马某向县消保委投诉其在一家餐饮店消费时,胳膊被服务员加开水时烫伤了。5月15日,陈某投诉在安吉一餐饮店消费过程中,发现食用的牛排有异味。5月16日,刘某反映在某酒店预定16桌酒菜,同时加备2桌同样的酒菜,之后因客人减少,2桌备用的酒菜没上,结帐时因备用酒菜费用问题与经营者发生纠纷。5月18日,程某向县消保委投诉,反映其在安吉某酒店设二桌酒席款待朋友们,结帐后发现餐费比自己的预算多出了600多元。仔细核对帐单后才察觉是自己以3元/只价格点的24只蛋挞,酒店居然按30元/只的价格进行了收费。为此与该酒店联系,酒店挺理直气壮地答复“你自己来拿回多收的钱吧。”
虽然,上述投诉经县消保委调解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但分析原因,一方面反映消费者没有做到理性消费;另一方面反映个别商家的诚信经营理念有待加强。为此,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餐饮消费谨防被“宰”,尽量做到:
一、理性消费。多桌消费时与商家签订合同,注明酒菜内容的同时,将费用约定清楚。
二、明白消费。在不清楚有些项目是否收费的情况下,消费者一定要先询问清楚,根据自己的需要消费。一般宾馆、酒店会给消费者提供小菜、茶水及纸巾等,但有些酒店是免费提供的,有些酒店则是收费的。
三、不糊涂买单。消费者在结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点菜单和账单,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提出,千万不要稀里糊涂地买单,防止个别经营者结算时故意多收顾客费用。甚至于有的酒店借着消费者当着客人不好意思细算账目,在结帐时向顾客报虚帐,多收钱,一旦消费者较真追查,经营者往往以服务员工作失误或算错了帐加以搪塞。
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结账后一定要索取发票,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