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
本次抽查涉及涪陵区、潼南区、长寿区、忠县等12个区县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提示音、充电器、反射器、照明、蓄电池防篡改、防碰擦、整车质量。
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本次抽查涉及璧山区等12个区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池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涉及大电流放电。
附件:2024年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