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站新闻 > 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4/4/30 9:42:02 关注度:2326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适应食品经营安全的新形势,解决食品经营安全领域的新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管控,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科学设定许可准入门槛,强化风险分级防控,以高水平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严格重点领域许可审查要求。强调严格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审查要求,分别从申办许可主体、标注经营形式、层级对应原则、建立承包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在承包食堂所在地办理许可、风险防控能力、跨省经营、人员、制度等方面进一步严格食堂承包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二是优化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以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为基础,在简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等方面进行拓展,针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制售食品安全风险较低食品的,明确可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设施设备、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标注简单制售,明确设置专间或专用操作区的具体情形,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营造便民利企营商环境。三是新增新兴业态许可审查要求。针对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利用食品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重点从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等方面提出许可审查要求,明确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对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绝对控股其他企业,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对其中央厨房、配送中心、门店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人员制度、“三防”设施、温度控制等要求融入许可审查条件中,使其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相一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