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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消协提醒:警惕空车配货中的欺诈行为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5/6 10:03:10 关注度:273652次

   近期,牡丹江市消地接到多起投诉,反映在配货站托运物品遭到了欺骗。主要反映损坏物品概不赔偿,3个月不取货不再退还付款等。个别货站先用很低的价格把托运人骗来,填写货运单时,趁托运人不注意,篡改已填写好的价格,将价格增大数倍。如东宁县一姓邓农民,在哈尔滨市托运农机时协商运费是800元,并填写好了运单,之后承运人以没有录入微机为由要回运单,返给运单时,货主没有仔细查看,到站取货时,运单上的托运费变成8000元字样。虽在有关部门干涉下,货站只收800元,但此事不得不让人提高警惕。

  空车配货投诉较多,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是配货站大多自制格式合同,规定侵害托运人权益的条款;二是利用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扩大消费者的义务,减少经营者的责任,或采取合同欺诈方式损害货主权益;三是发布虚假配货广告信息,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诱骗消费者上当。

  为此,牡丹江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货物时,一是要到营业执照核准有空车配货经营业务范围的配货站托运;二是最好签订正式合同,用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方式等,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三是托运人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违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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