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学生文具等2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3824家生产单位、1596家销售单位的407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50批次。其中,学生文具1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80批次、童鞋40批次、床上用品16批次、休闲服装18批次、睡衣居家服12批次、旅行箱包15批次、旅游鞋6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3批次、非医用口罩45批次、眼镜架1批次、眼镜镜片7批次、磷肥7批次、复合肥料16批次、氮肥1批次、钾肥4批次、有机肥料17批次、洗碗机3批次、防火门14批次、热轧光圆钢筋1批次、热轧带肋钢筋4批次、建筑防水卷材36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18批次、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42批次、建筑用密封胶5批次、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12批次、聚乙烯(PE)管材17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162家,其中有3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三)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山西省长治市佳宁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详见附件3)。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学生文具。在京东、天猫、唯品会等12家平台的129家销售单位抽查144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12个省份的11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边缘、尖端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在拼多多、快手、抖音等15家平台的404家销售单位抽查423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广东、上海、河南等17个省份的39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8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7批次产品绳带要求不合格,15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2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批次产品甲醛含量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27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
(三)童鞋。在天猫、拼多多、快手等16家平台的151家销售单位抽查161批次产品,涉及浙江、上海、江苏等8个省份的161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4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25批次产品邻苯二甲酸酯不合格,16批次产品重金属总量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
(四)床上用品。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10家平台的97家销售单位抽查103批次产品,涉及江苏、上海、河北等7个省份的10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3批次产品安全项目pH值不合格,11批次产品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五)休闲服装。在天猫、京东、得物等16家平台的210家销售单位抽查223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18个省份的21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1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六)睡衣居家服。在京东、拼多多、唯品会、抖音等18家平台的181家销售单位抽查195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14个省份的19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1批次产品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七)旅行箱包。在上海、广东、安徽等11个省份54家销售单位抽查60批次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河北等9个省份的6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3批次产品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八)旅游鞋。在上海、辽宁、北京、江苏等12个省份的63家销售单位抽查87批次产品,涉及福建、上海、河北、浙江等7个省份的69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产品外底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成鞋耐折性能项目不合格。
(九)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12个省份177家生产单位抽查178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烟气中CO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热水产率项目不合格。
(十)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浙江、山东、河北、北京等12个省份48家生产单位抽查5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一)非医用口罩。在天猫、拼多多等10家平台的201家销售单位抽查209批次产品,涉及安徽、湖北、广东、山东等17个省份的20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发现29批次产品安全项目过滤效率不合格。
(十二)眼镜架。在天津、北京、广东、江苏等10个省份86家销售单位抽查15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上海、浙江等7个省份的149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
(十三)眼镜镜片。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9个省份175家生产单位抽查175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产品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耐光辐照等安全项目不达标。
(十四)磷肥。在四川、云南、湖南3个省份20家销售单位抽查21批次产品,涉及四川、云南、湖北、贵州、陕西5个省份的21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产品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
(十五)复合肥料。在江苏、河南、山东、河北等13个省份237家生产单位抽查240批次产品,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0批次产品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硝态氮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总养分项目不合格。
(十六)氮肥。在山东、山西、安徽、河南等16个省份40家生产单位抽查40批次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氮、水分、硫、氯离子项目不合格。
(十七)钾肥。在青海、四川、新疆、山东、山西等10个省份40家生产单位抽查40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产品游离酸的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
(十八)有机肥料。在浙江、山东、江苏、上海等9个省份114家生产单位抽查114批次产品,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总铅不合格,1批次产品总铬不合格,1批次产品总镉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8批次产品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项目不合格。
(十九)洗碗机。在广东、浙江、安徽、福建、山东、上海等6个省份23家生产单位抽查23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结构等安全项目不合格。
(二十)防火门。在河北、江苏、上海、浙江、天津等10个省份104家生产单位抽查104批次产品,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耐火性能不合格。
(二十一)热轧光圆钢筋。在福建、河北、山西、辽宁等10个省份18家生产单位抽查26批次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
(二十二)热轧带肋钢筋。在江苏、安徽、山西、福建等18个省份155家生产单位抽查284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横肋末端最大间隙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肋间距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
(二十三)建筑防水卷材。在江苏、湖北、辽宁等16个省份226家生产单位抽查226批次产品,发现3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9批次产品热老化项目不合格。
(二十四)铝合金建筑型材。在广东、江苏、江西等13个省份219家生产单位抽查219批次产品,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膜层性能项目不合格,6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
(二十五)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在河北、广西、湖北等14个省份168家生产单位抽查168批次产品,发现4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1批次产品抗压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强度等级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
(二十六)建筑用密封胶。在广东、湖北等6个省份26家生产单位抽查26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VOC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烷烃增塑剂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
(二十七)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在广东、河北、四川等20个省份206家生产单位抽查206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抗压性能项目不合格。
(二十八)聚乙烯(PE)管材。在江苏、四川、安徽等18个省份172家生产单位抽查172批次产品,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灰分项目不合格,10批次几何尺寸项目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和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450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2.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拒检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