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检察机关获悉,近段时间,与信用卡有关的犯罪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上升。检察机关提醒,在使用信用卡时应做到“四个注意”,以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重庆市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信用 卡诈骗犯罪案件45件50人,与往年同比有大幅增加,其主要作案手段是冒用他人遗失的信用卡,以及假冒他人身份资料申领信用卡使用。
重庆检察机关提醒,在使用信用卡时应做到“四个注意”:
一、防止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外泄,不要随意透露信用卡卡号、密码、CVC(以斜体方式印在信用卡背面的附加码)等信息。
二、规范使用信用卡和提款机,刷卡消费时要确认是否是银联POS机,并防止还回的信用卡被调包。
三、安全使用网上银行,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木马软件和网银安全控件,确认登录的是真实的银行网站,不要轻易接收陌生文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包括经常更换信用卡密码,不要在中介公司非法“套现”;遇到与信用卡有关的不明短信时,应及时拨打正规银行客服电话核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