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然而某些保健品销售商,利用部分消费者对保健品知识的不了解,打着治病的旗号进行推销,要求消费者加大剂量服用来增加保健品销量。
近日,德清县消保委接待了消费者张女士和经营者吴某。张女士投诉称:保健品销售商吴某听别人说起我患有子宫肌瘤,于是上门找到我要我服用他所销售的某品牌保健品,说是按他说的剂量服用,能消除子宫肌瘤。听说不用手术就能治好子宫肌瘤,就花了8000余元,购买了他销售的系列保健品,吃了近半年,子宫肌瘤不但没有消除,现在的检查结果显示比以前还有增大。当初是听他说了该保健品能消除子宫肌瘤所以才吃的,如果对子宫肌瘤的消除没有效果,我是不会吃的。他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我要求退货。
在向经营者吴某了解情况时,吴某否认说过该保健品能治疗子宫肌瘤,只说过对治疗子宫肌瘤有好处。
消保委工作人员问吴某:“这些保健品的瓶盖上所贴的服用剂是否你写好贴上去?”回答:“是的!”工作人员再问:“使用说明这些保健品都是每天服用一粒,而你写的标签上有的每天四粒,有的每天三粒,最多的每天9粒,这是为什么?”吴某回答:“供货商说让这么服用的。”于是县消保委让其和供货商联系,约定时间到县消保委来说明是依据什么服用这个剂量的。
两天后,双方再来消保委时,经营者吴某说:“供货商不愿来,说是我自己的行为,不是保健品质量问题,与他们无关。”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后经双方协商,经营者吴某一次性退还消费者张女士6000元人民币。
通过对本次纠纷的处理,德清县消保委特提醒消费者:保健品无疗效不能当药吃。
保健品不是药品,虽然对于健康有好处,但对疾病是没有疗效的。有病一定要尽早到正规医院检查,听取医生建议,进行治疗,切勿随便轻信别人的忽悠,防止花了钱,还耽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