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农用机械、化肥产品等2种产品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用机械
本次抽查涉及江津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铜梁区、北碚区、巴南区、合川区、璧山区、大足区、高新区、渝北区、大渡口区、潼南区、开州区、两江新区、万州区、永川区、长寿区、奉节县、涪陵区、黔江区等21个区县的235批次人造板产品。抽查发现5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6%。汽(柴)油发电机组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对额定频率的)瞬态频率偏差及频率恢复时间;汽(柴)油机水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热防护装置、规定点流量、扬程;潜水电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规定点流量与扬程(规定扬程下的流量或规定流量下的扬程)、防水电缆(引出电缆)、接地装置、标志(产品标志);微型耕耘机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一般结构中的热防护装置、耕作部件的防护、操纵机构、标志。
二、化肥产品
本次抽查涉及两江新区、黔江区、涪陵区、巴南区、渝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璧山区、江北区、大足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武隆区等38个区县的119批次化肥产品。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2%。其中,复合肥料不合格项目涉及总养分、总氮的质量分数、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总汞、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过磷酸钙不合格项目涉及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