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站新闻 > 通知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0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号)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3/7/28 9:55:14 关注度:8817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5类食品6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垫江县永汇玛特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中华城店销售的、标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榕锦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巴南区花房村老火锅万达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古月泉水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小酥肉(自制),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沙坪坝区优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散装酒鬼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沙坪坝区合益佳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潼南区耘艺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麻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垫江县黄敏购物中心(美辉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弘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橙味蛋糕,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弘诚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重庆市开州区彤彤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