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这项惠及长期失能老年人群的保险项目,重庆已试点四年多,致力解决百姓照护资金缺失和家庭照护服务能力不足两个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需求,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
随着重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深化推进,2022年1月,璧山区开启试点工作。一年多以来,在璧山区医保局指导下,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逐步探索出一条医养结合、政企合作、多方受益的模式,致力于打造长护险“璧山模式”。
截至2023年6月,寿险重庆市分公司已为全市4279名重度失能人员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超4164.45万元,寿险璧山区支公司长护险业务累计惠及失能群众229人,共支付长护险理赔207.12万元。
政策找人
强化主动服务
今年3月,郭昕(化名)父亲因脑梗住进璧山区人民医院。虽然医疗费有一定报销,但照护压力还是很大。感动她的是,中国人寿璧山支公司长护险工作人员在医院巡查时,见到了病床昏迷郭爷爷,并主动找到了郭昕,告知她长护险政策。
“之前就听说过长护险,中国人寿的小姑娘主动找到我,政策、申请资料每一项都详细跟我介绍。她主动把服务送到我们手上,真的很暖心。”郭昕说,递交资料没多久,父亲被评定为重度失能III级,4月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为了织密这一张“第六险”保障大网,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通过卫健委和残联提供残疾1-2级人员名单与医保系统大数据比对,逐一电话联系了解身体状况,提交失能申请9人,达到重度失能人员6人,真正实现只要符合标准,就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借助大数据平台,中国人寿建立与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各镇街、各定点医院梳理失能人员清单,形成常态化机制,对发现的应享申请失能人员,主动联系“送政策上门”,让重度失能人员及时享受待遇,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细化采集
做实失能保障
“老人的身体是动态变化,为了确保评估结果准确,部分老人会需要进行多次信息采集。”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长护险工作人员李云龙说。
去年9月,李云龙和失能评估专家库成员——璧山区人民医院、璧山区中医院医生等一行人,出发到失能老人曹爷爷家中拜访。
曹爷爷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当时还能认识自己子女,自己能找到厕所。今年3月,当李云龙一行人再次上门时,曹爷爷病情加重了。当评估员问曹爷爷:“旁边这位是谁呀?您有几个子女?”曹爷爷只是茫然地看了看,没有说话。经过两次信息采集,曹爷爷的评估等级调整为重度失能II级。
很多评估来源于日常的观察和交谈。桌子上放着碗筷、水果等食物,用来评估老人的感知能力。床、轮椅、脸盆、牙刷等生活用品,用来辅助评估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闲话家常的聊天,对应着17项关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和沟通能力失能评估采集信息。上门采集的资料及评分最终会交由专家库成员集中评审。
针对异地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按照“应享尽享”原则,璧山区支公司探索“异地采集+本地评估”工作方式,为9人次失能人员开展异地评估。
向失能人员发放告知书、提供护理包,上门访问、电话询问、视频连线,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有效掌握失能人员身体情况和护理需求,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参保失能人员享受到保障服务。
分级分类
创新服务管理
长护险,一头连着医保基金,一头连接着保险服务。
通过发挥保险主业优势,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加快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动态管理的“璧山模式”。根据待遇享受人员的失能等级,分为A、B、C三类,通过分类管理,一人一档制定专属化服务档案,建立护理台账,对每位待遇享受人员身体状况,护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在璧山区医保局指导下,为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合法权益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安全有效使用,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定期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巡查,A类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上门巡查,B类人员每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上门巡查,且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视频或电话巡查,C类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视频或电话巡查,每月随机抽取人员进行上门巡查。在巡查中发现待遇享受人员失能等级发生变化的,保留影像资料,及时发起动态管理评估流程。
图说:中国人寿寿险璧山区支公司长护险工作人员与璧山区专家库成员共同开展失能人员上门信息采集工作
如何申请失能评估?
(一)申请条件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申请时参保人应有含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
(含视同缴费年限,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不受此限);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
●自行评估达到我市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的等级;
●距离上一次结论出具日期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手续
参保人向委托承办机构提出申请,被受理后由参保人指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失能评估机构对其失能状况进行评估。
(三)评估费用
失能评估费为300元/人·次,试点阶段暂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中列支,不由参保人承担。
具体办法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