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大足县分局分管局长周远明带领执法队员,在一县直医院附近胡某药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所销售的复方锌铁钙颗粒、当归养血颗粒等药品一批,均不能提供供货企业任何资质证明、购进票据及相关记录,据当事人胡某称该批药品是从医院一个临床医生王某手中购进,均为该医院直销药品。这批药品涉及品种5个,货值金额达2000余元,已获销售收入1600余元,尚有400余元药品未销售。分局执法人员当即采取了先行登记异地保存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大足分局 于敬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