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相关文书式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提高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总局制定了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工作相关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说明》式样。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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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