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洗衣机质量有瑕疵 消协调解保权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09/4/16 13:47:03 关注度:335202次

      2009年2月13日,张某在乌什县某家电销售中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洗衣机,价格1280元。使用5天后,张某发现洗衣机的电机不运转,认为洗衣机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到销售商要求按照“三包”承诺予以更换。经销商未作任何检查,便认为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予更换,只负责收费修理。多次协调双方未达成协议,张某向乌什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受理投诉后,通过大量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洗衣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洗衣机“三包”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消费者全额退洗衣机货款1280元。               

(乌什县消协)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