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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消费提示:购车要注意汽车“保质期”

来源: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4/15 9:49:42 关注度:283039次

     全新的汽车也有“保质期”?近日,宁波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买车时要注意是否购买了“库存车”,同时呼吁汽车销售商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车。

  新买的汽车是去年4月生产的

  近日,消费者汪先生向市消保委讲述了购买“库存车”的经历:今年3月30日,汪先生在鄞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三菱汽车,几天后和朋友一起去上牌照时,朋友发现他汽车的前保险杠有锈迹,车身油漆看起来似乎有些老化。汪先生回忆起自己买车时的情景,当时他问销售人员:“汽车的生产日期怎么是去年4月16日的?”对方只解释说,汽车生产出来后从产地运到杭州,再转到宁波的4S店(汽车品牌服务店),中间就需要这么长时间。当时,一心想买新车的汪先生对生产日期没多在意,如今听了朋友的话,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新车是库存车。汪先生感到受骗上当。

  业内称出厂超过三个月未售出的新车为“库存车”

  这辆新车到底算不算“库存车”?为此,市消保委咨询了专业人士,发现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定义,但汽车行业内部确实有“库存车”一说,它一般是指出厂后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新车从出厂到卖出不超过两个月,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的确存在出厂超过三个月的汽车,这时,很多车商会通过优惠、促销等手段来销售。

  与全新汽车相比,库存车确实存在一定短缺。车主们都知道,一般汽车行驶一定距离或每隔三五个月都需要进行常规保养。库存车在出厂后虽未行驶但已放置了一段时间,不仅外观上会有所损耗,其内部的油路、电源路等也容易发生沉积、受潮等问题。但是,不少经销商在消费者购车时会回避对汽车出厂日期的介绍,更多的是强调“车子交到客户手中,我们还会做一次全车检查”。而有些销售商所谓的“全车检查”只是洗车净车、打蜡等外观检查。

  消费者购车前要掌握车辆常识

  从目前汽车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我国还没有对库存车销售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市消保委认为,解决库存车消费纠纷,一方面,需要依靠经销商诚信经营,不欺骗、不回避。在销售时不仅介绍车辆价格的优惠幅度,同时也应告知车辆生产日期等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消费者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常识和判断去了解车辆情况。

  据市汽车流通协会有关专家介绍,识别车辆生产日期重要的依据是发动机,一般车辆发动机上会标注制造年月。此外,购车时可邀请懂行司机同行,检查车辆漆面、橡胶件等部位。此外,一般车辆从厂家运抵4S店、4S店仓库移至展厅、4S店交付车主的过程要做三次“体检”,每一次都有一张“体检表”。消费者可通过这三张表,了解汽车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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