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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 商家难推责任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09/4/15 9:22:47 关注度:300091次

     2009年3月3日,消费者王女士向克拉玛依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她最近收到某通讯运营商催交电话费的通知,她被告知有两个电话号码欠费,且已停机。王女士看到这两个号码并不是自己的,感到很纳闷,随即到运营商处查询。得知两个号码均是用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的,她回忆起自己曾于2008年7月办理电话号码时,交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出现上述情况,显然是运营商泄露了她的个人信息。她虽很气愤,但却不知该怎么办,便找到克拉玛依区消协请求帮助。

  消协受理投诉后,了解到王女士的信息受侵害确系运营商的责任。经调解,该运营商不仅向王女士道了歉、赔偿了精神损失费100元,还将两个电话号码进行了销号处理。

                                                             (克拉玛依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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