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胜利油田的张女士花了100元钱在西城某服装城买了一件棉上衣。第二天,张女士发现上衣的袖口有磨旧了的痕迹,再仔细查看,这件上衣竟然是“三无”产品。因张女士是少数民族,她很忌讳,担心是别人穿过的衣服,心里越想越不舒服。于是张女士拿着衣物找到了商家,要求退掉。然而,由于张女士买衣时没有向商家索要任何的发票,商家不但不给退,也不给做任何的处理。无奈之下,3月16日张女士投诉到了东营区消协商河路分会。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某服装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最终商家退给了张女士90元,张女士感到非常的满意。
在此,消协工作人员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这是维权的证据。有很多消费者由于购物时没有索要发票,致使出了问题无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