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数字记者陈丹12日16:17报道)今年5月1日起,重庆机动车辆进入北京,必须持有全国统一的绿色环保合格标志。今日16:00,市环保局发布消息,我市申领工作将从4月27日开始。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会后首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通告称,从2009年5月1日起,排放达不到有关标准的车辆将全天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道路行驶;而从2009年 10月1日起,禁行范围还将扩大到北京市六环路以内(含六环路)道路。
按照国家要求,市环保局将从2009年4月27日开始对我市需在2009年5月1日后(含当天)的进京车辆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和排放合格证。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环保部统一要求,凡是我市登记注册并通过了年度检测,且汽油车符合国Ⅰ标准以上(含国Ⅰ)标准,柴油车符合国Ⅲ以上(含国Ⅲ)标准的,均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车辆凭绿标进入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行政区域,没有绿标的车辆将被限制通行。市环保局将按国家环保部的要求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
据悉,我市环保合格标志申领工作将从本月27日开始,发放点设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地址:江北区红石路8号,红旗河沟转盘往李家花园前行200米处。此次环保合格标志核发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申领环保合格标志时,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市环保局提醒各位驾驶员,本次绿色环保标志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省际间客运汽车。市环保局投诉、咨询电话:023-8907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