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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下月施行 重庆旅行社酝酿涨价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2009/4/13 9:47:55 关注度:49536次

    华龙网讯 (记者 吴国富)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将实施。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并应将购物及自费项目在合同中予以明示。昨天,重庆海外旅业集团副总张力告诉记者,预计在5月1日后,重庆旅行社推出的出游线路的最高“涨”幅可达100%。各条线路中,以东南亚线路涨幅为最高,国内部分热线“涨”幅稍低。

  新规内容

  旅行社违规罚10~50万元

  新条例规定,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重庆反应

  5月后出游报价可能上涨

  “以前许多自费项目都只是口头告知,一旦隐性消费项目浮出水面,须在合同中订明,旅游线路报价将集体看涨。”我市一旅行社负责人称。

  重庆海外旅业集团是重庆最大的旅行社之一,其副总张力昨日表示,5月1日后的旅游线路价格,将执行新价格。预计港澳5日游目前的价格大约为1500元以内,5月1日后可能要涨到3000元左右;泰国一地7晚八天,现在的价格为2000元以下(自费项目多一些)和3000元以内(自费项目少一些),5月1日后要涨到5000元左右。国内游方面,华东8日游,将从900元左右涨到1400元左右;海南5日游,现在为1200元左右,估计也将涨到2000元;昆明、大理、丽江等线涨幅在400元左右。

  业内人士

  这是旅游价格理性回归

  重庆业界同时认为,旅游价格看似涨了,其实也是理性的回归。

  重庆海外旅业集团副总张力说,在目前旅游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少旅行社把部分产品元素、服务内容等从合同中剔出来,其旅游报价就显得低廉,也就是所谓的“零团费”、“负团费”。

  低价团、零负团费等是旅游企业恶性竞争的产物。因为游客在报名时缴付的钱,往往低于地接费用(在旅游当地的吃、住、行、游)和航空机票价,游客在旅游途中或到达目的地后,旅行社或者导游往往会把减少的内容要求游客消费回来。

  重庆中旅集团总经理廖伟说,这样的结果是游客不满意、甚至引发投诉。本来是快乐的旅行成了不愉快之旅。

  张力和廖伟均认为,新规实行后,低价团、负团费将得到遏制。

  出境游 

  涨幅最高100%

  ■港澳5日游目前的价格大约为1500元以内,5月1日后可能要涨到3000元左右;

  ■泰国一地7晚八天,现在的价格为2000元以下(自费项目多一些)和3000元以内(自费项目少一些),要涨到5000元左右;

  ■日本6天游,从现在的5000元涨到6000多元;

  ■澳新线11天,从1.2万元要涨到1.5万元,其涨幅大约为20%多。

  国内游 涨幅稍小 

  华东8日游,将从900元左右涨到1400元左右;

  海南5日游,现在为1200元左右,估计也将涨到2000元;

  昆明、大理、丽江等线,涨幅为400元左右。

  游客消费两大误区

     张力说,眼下游客有两个旅游不理性消费的误区:一是出门比价格,回来比质量。一些游客没有认识到“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特别是没有认识到低价产品在质量上存在天生缺陷;二是知道低价位的旅游产品,可能就有强迫消费等内容,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参团。正是这些原因,使得低价团、零负团费得以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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