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许多农民消费者也要购置农机设备,但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多把注意点过多地集中在价格上,而忽视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售后服务。因贪图便宜而购买了质量较差、售后服务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售后服务的产品,使用时要么故障频发,修不胜修,要么需要售后服务时得不到及时的服务,误工误时,甚至错过农时。以至于东跑西颠,找厂家,去投诉,浪费许多时间和精力。
2008年海林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处理各种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19 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万元。在农机产品的投诉中农民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新机型性能不稳定,过早投入市场,损害农民利益;二次清选部份存在缺陷,导致输送受阻,引起传动链条、皮带断裂,轴承损坏;收割机振动大,割台搅龙堵塞等问题;水稻收割机主要反映生产率低、含杂率高(二次清选问题)、损失率高、可靠性差、履带易断、割刀磨损快、发动机动力不足,烧机油,活塞环、缸套早期磨损严重,液压系统故障多,变速箱挂挡失灵,“三包”期内收费修理等;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农民反映比较强烈;同时,有些农民反映进口机上没有农机产品“三包”规定中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技术文件。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要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兼顾。许多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不法厂商就是看中了一些人贪图便宜的心理,而屡试不爽。购买农机产品时要做到细心考察,明确需求,货比三家,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质量和服务。千万不要盲目购买,单凭广告宣传和某些片面言语就轻易往外掏钱。
二、要嘴勤、眼勤、腿勤。购置一台农业机械,特别是购置一台大中型的农业机械,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往往是将几年的血汗钱投进去,还要借贷。而大部分农民并不具备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在决策前多看,先去找拥有农机者,直接了解这种产品的使用情况、配件供应情况、售后服务情况,也可以到当地农机部门去咨询,到不同的销售商那里,听听他们的评价,要在充分对比的基础上决策。
三、要购买国家质量抽查合格的产品和有关质量主管部门推荐的产品。因为,国家抽查农机产品质量,是在不通知厂家的情况下直接从市场上抽取,也不向厂家收费,能够真实地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社会公开推荐产品,更是慎之又慎的。
四、购买时要注意向销售者索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农机产品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保养机具。
五、注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维权意识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