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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下周发200万就业培训券

来源:重庆晨报 2009/4/10 9:15:46 关注度:349047次
      本报讯 (记者 赵君辉)昨日,《阳光重庆》2岁了,《阳光重庆·走进区县》也隆重推出,首站抵江北。江北区副区长喻体金携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做客《阳光重庆》时透露,该区四管齐下促就业,其中下周二将发放200万元就业技能培训券,助推就业和再就业。
      三类人可申请领券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于自强介绍,凡是具有江北区户籍未参加过就业、再就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复员转业干部、城乡退役士兵,届时均可到街道申领就业培训券。
      就业技能券面值400元,首批发放5000张,价值200万元,全由区财政买单。市民可凭券在辖区内指定的就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据悉,此举在全市尚属首创。
      力推大学生见习制度
      此外,该区去年和今年约有1000名大学生未就业,区里对此高度重视。喻体金告诉记者,今年江北区着力推行大学生见习制度,通过给大学生见习期缓冲区,帮助他们有效就业。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内由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680元基本生活补助。
      同时,政府还将对大学生培训、大学生创业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
     政策鼓励低保者就业
     喻体金称,为防止低保养懒汉,江北区对一年内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培训或就业推荐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同时,对就业的低保人员实行低保渐退制度。即特困低保人员就业后,从次月起半年内按就业前其家庭所享受低保金额的30%核定低保待遇,7至12个月按就业地最低工资标准下调100元计算收入并核定低保待遇;其他低保人员从次月起,12月内按照就业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并核定低保待遇。
    “这项政策,大大刺激了低保人员就业再就业积极性。”喻体金说。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雷翌透露,江北区还在港城工业园和观音桥商圈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对其实行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区级税费部分前两年全部返还、第三年返半及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以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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