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电视购物以其省力、省时、方便、快捷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认可和采用。但是由于电视购物涉及生产商、经销商、送货单位、消费者等多个环节,发生纠纷后,投诉周期长,成本高,解决问题程序也相对繁琐。加之,网上、电视购物通常采用送货或者邮寄方式,消费者事先无法准确识别产品的好坏,经销商提供的地址一般也不够具体,商品的售后服务难以保障。
为防止消费者在网络、电视购物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绥芬河市消费者协会特别向广大消费者提出7点建议:
(1)如确需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
(2)选择本地有代理或销售点的经销商;
(3)网上购物要坚决避免直接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4)电视购物要理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或文字表述;
(5)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
(6)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
(7)如发生纠纷立即拨打商品销售所在地的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