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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来源: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4/2 14:13:07 关注度:330280次
     2009年3月15日上午9时,彭水县消委会在县委广场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方队和消费者、商家的共同参与下所形成的浓厚节日氛围中,县消委会会长唐波同志宣布活动开始,拉开了我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的序幕。本次活动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以“为了您的权益 贡献您的力量”为导向,积极营造健康、和谐消费环境,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活动开始,彭水县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唐波围绕“消费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作了重要讲话,并宣读了渝工商【2008】221号《关于认定2008年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和彭水工商【2008】75号《关于认定命名彭水县山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为2008年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举行了授牌仪式,由县人大王华敏副主任等领导对荣获 2008年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 的17家企业、 2008年县级“守合同重信用”的7家企业进行了授牌。县人大副主任王华敏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作了重要讲话。随后开展了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工商、质监、发改委等13个职能部门依据职能权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发放维权资料、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邀请与消费热点相关电信、超市、房地产商等企业搭建了咨询、交流平台。活动现场以“消费与发展”为巨大会标、职能部门、企业统一制作的25张活动图片展板,没收的大量假冒劣商品的展示以及执法部门人员整齐的着装以及数千名消费者参与演译了热烈而庄重的活动氛围和节日风景。相关部门进行大量的摄影,县电视台进行了活动全程的追综报道。
     为组织这次活动县消委会于元月下旬开始筹划,策划了2009“3.15”活动方案,后经广泛征求理事单位意见,二易其稿,确定了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和参加单位。活动分为三个部分:一是3月10日我县工商局城镇的广告、农资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全面市场检查;二是活动现场的内容规划、布置、协调和后勤安排;三是活动期间12315值班、咨询和受理投诉。这次活动共出动人员56人,车辆18台,接受各类法律法规咨询360多人次,发放各类资料32000多份,受理现场投诉10件,处理投诉6件,销毁香烟、药品、食品等价值230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这次活动在县政府、工商局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展示了2009“消费与发展”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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