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渡口分局执法人员在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库房内有标示为西藏昌都日通藏医药研制中心藏药厂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4020017的,商品名为“藏鞭补肾丸”,批号为:20080916。执法人员发现其外观和说明书可疑,于是对该批药品进行了暂控。并向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核实。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函证实,西藏昌都日通藏医药研制中心藏药厂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但没有过生产商品名为“藏鞭补肾丸”的药品,该批假药系盗用该企业“补肾丸”的批准文号生产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