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0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9号(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63-1-20号王兴明销售的、来自海南省乐东市千家县抱伦乡三队刘福珍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渝北区渝棚浅水湾猪肉中心销售的、来自重庆农投肉食品有限公司的猪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果生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珊瑚大道6号双福国际农贸城香蕉区4A80号刘云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北区万腾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