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委会消费警示:谨防电视网络购物广告不实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09/3/30 10:48:59 关注度:317374次
本报福州讯(余小静 记者张文章)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作为新兴的消费方式,正逐步进入百姓生活,但一些消费者却频频遭遇消费陷阱,如买到的宝石项链是假的,射频爆脂仪会漏电等。为此,3月13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谨防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告不实。
据福建省消保委介绍,由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引发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关投诉正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广告宣传不实,其中不乏“三无”产品,有误导欺诈之嫌。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由于经营主体难以认定、有效证据不足、跨区域消费,增加了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
湖南消费者秦先生、熊女士在看了福建某电视台电视直销广告后,各花费998元购买了“魔术花语”宝石项链套组准备送人,收到货后发现宝石项链是假的。福建省宁德市消费者林女士在某网站“努力的生意人”网店购买了一台射频爆脂仪,价格4600元,并获赠一台价值200元的按摩仪。她使用后发现,两个产品均漏电,且是“三无”产品。
在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电视购物过程中,注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广告,对商品要进行了解、比较,并考虑存在的风险,切忌贪图便宜盲目冲动消费。选择网络购物后,应注意保存网络购物记录及购物货票,必要时可将网站名称和消费记录打印保存,以备留查。尽量避免先付款后收货的方式,在收到货物后一定要先仔细检查所购商品的质量,确定无瑕疵、非伪劣后再付款,并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出现问题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