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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中介费 全部退还平纠纷

来源: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09/3/30 10:39:18 关注度:299174次
     2008年8月,乐山市某劳务服务中心在未依法取得对外(海外)劳务输出资质的情况下,委托沐川县凤村乡村民罗某在该乡发布“到加拿大从事屠工挣钱多又快”的虚假招工广告,并收取该乡曾某、张某等18名村民报名、培训、办证费(每人2至4.4万元不等)合计64.6万元。该中介机构在收取费用后,未按约定组织村民海外务工,部分村民感到事情蹊跷,在要求罗某退还中介费未果后,遂向市长热线反映。乐山市、县两级消委会对市长热线转来的此投诉高度重视,经过两级消委会的详细调查、了解,确认该中介机构无对外(海外)劳务输出资质,属违规从事海外劳务输出。在两级消委会的调解下,该中介机构将违规收取的中介费64.6万元全部退还当事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该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转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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