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热点

元宵节来临 市燃管办提醒:请勿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重庆日报客户端 2022/2/15 11:34:23 关注度:22868次
       2月15日,就是一年一度的元宵节。2月14日重庆市燃管办发布提醒,施行城区禁放的区县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放,施行城区春节期间限放的区县于元宵节次日(2月16日)凌晨1时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重庆警方也提醒市民,不要在家中存放剩余烟花爆竹产品,没燃放完的应主动报告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指导处理,以免构成安全隐患。
  据了解,我市目前施行烟花爆竹管理“禁限放”规定,36个区县城区已施行禁放烟花爆竹,长寿、梁平、彭水、酉阳、石柱5个区县城区在春节期间限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放,其中主城区8个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是全年、全行政区域禁放。限放区县将于元宵节次日(2月16日)凌晨1时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我市主城区禁放区内个别群众在小区零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特别提醒市民,驾车返城时容易忽略燃放政策的行政差异,将烟花爆竹从老家可燃放区域带回禁限放区域,没燃放完的应主动报告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指导处理,以免构成安全隐患。
  据市燃管办介绍,在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密切协作、强化管理、从严查处,全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现了全市36个区县城区“禁放区严格禁止”工作目标。全市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7424个,发现整改隐患503起;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25起,违法燃放2起,治安拘留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182件。
  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显示,2022年除夕至初六,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天,其中4天优,3天良。在全国4个直辖市中,我市优良天数排名第1位;在6个毗邻城市(重庆、成都、贵阳、武汉、长沙、西安)中,我市优良天数排名第1位;在11个长江经济带城市中,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第1位。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