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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债券资金的精准投放和使用 重庆出台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 2021/12/12 23:59:49 关注度:17741次
       12月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建立健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
  所谓政府专项债券,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据介绍,近年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保障我市重点建设、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不足。此次出台《办法》,旨在强调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确保债券资金的精准投放、精准落地和精准使用。
  《办法》规定,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等。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时同步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既反映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又反映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更好统筹协调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使用监控方面,《办法》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双监控”。此外,财政部门还要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暂缓或停止拨款,必要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评价结果方面,《办法》要求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项目单位要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在项目建设期,重点评价项目决策和管理“好不好”;在项目运营期,重点评价项目产出和效益“好不好”。
  不仅如此,市财政在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将对区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抽查情况及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各级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财政部下达重庆的121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已发行完毕,重点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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