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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统一销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罚没物品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2021/11/19 23:39:10 关注度:18304次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部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稽〔2020〕112号)及统一集中销毁违法食品的工作部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今天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罚没物品集中销毁活动。本次活动主会场设在天津,主分会场同步视频互动,4个省市进行现场交流发言。重庆作为本次活动的分会场之一,以及4个交流省市之一,现场对查扣的55吨、货值700万元的违法食品进行公开集中销毁,涉及酒类、豆制品、调味品、腌制食品、食品添加剂等76个品种。这既是对我市专项执法成果的集中检阅,又向全社会表明了相关部门对农村食品违法的“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办公厅通知要求,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一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亮利剑,出重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组织精干力量,紧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重点对象,全方位、多领域、多环节排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水饮料、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粉条、糕点、“地沟油”等违法食品问题,积极查办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0万余户次,查办案件3622件,罚款2190万元,查扣违法食品55吨,查办案值50万元以上大案1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2件,公安机关立案48件。我市公安部门落实“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的侦办要求,坚持上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打,对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决查处农村食品非法经营组织者、获利者,共破案40起,移送起诉51人,打掉窝点33个,涉案金额1.8亿元,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发起全国协查案件2起,获公安部贺电表彰1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出动执法监管人员15000余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2000多家次,监督抽查农产品11600个批次,立案98件,收缴不合格产品8500公斤。商务部门、供销合作社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通过线上线下新闻媒体、乡镇“村村通”、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农村食品安全知识,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大力营造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农村消费群体识假辨假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农村消费群体反映强烈的典型突出问题。荣昌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市场排查,发现重庆同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多个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行为,由于案情重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该案实施了挂牌督办。经执法人员深入细致调查取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罚款134.28万元、17.15万元(共计151.43万元)的处罚,落实“四个最严”,实现“处罚到人”。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获取毛顺明农副产品经营部非法添加工业松香的线索后,立即采取常规调查与集群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统一指挥,兵分多路,同步出击,对其非法加工8000个猪头肉(重量达4万斤)、涉案金额192万元、违法所得144万元等违法事实组织核查,完善相关证据,加强行刑衔接,迅速移送公安机关,及时遏制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效化解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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