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从5月1日起,我市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渝居住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至此,在渝居住的外地户籍群众均可在我市办理身份证。
据悉,我市作为全国首批10个试点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省区市之一,于2015年12月28日率先实现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为全国试点探索并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积累了经验。
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先后6次增点扩面,稳步扩大跨省异地受理范围,确定受理点315个,覆盖全市41个区县公安局。5月1日开通新疆地区在渝群众异地办证服务,标志着我市提前两个月完成公安部既定目标。
据统计,我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两年多来,共有26.2万名群众享受到了就近办证的便捷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民警介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主要包括证件的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在渝居住的外地户籍群众可持《居民户口簿》或《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居民身份证),到市内居住地所属区县公安机关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通过简化手续,目前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已缩短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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