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工商局通报了对湖北省内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家用燃气热水器进行的“靶向式”抽检结果,10个批次不合格燃气热水器商品不合格,标称品牌涉及樱花、新飞、荣事达等。
本次抽检重点检测了家用燃气热水器的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熄火保护装置、防过热安全装置、热效率、排气管结构及材料。
从抽检的结果看,不合格家用燃气热水器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材料要求(通过烟气的部件)不合格,存在偷工减料的嫌疑。根据国家规定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6932—2001标准,对通过烟气的部件的材料要求为:强制排气式、自然给排气式、强制给排气式所配备的排气管或给排气管应采用不锈钢材(0Cr18Ni9),厚度不小于0.3mm,或厚度不小于0.3mm的钢板双面搪瓷处理,或与同等级耐腐蚀、耐温性及耐燃性的其他材料,其密封件、垫应采用耐腐蚀的柔性材料。而实测值均不符合上述要求。此外,部分样品热效率、热水产率不达标。
对这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湖北省工商局已责令受检单位停止销售、依法处理,并将不合格商品信息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质监部门。
不合格燃气热水器商品名单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