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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澳门消费应认准“诚信店”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2015/4/29 9:55:20 关注度:1410770次



       随着内地消费者前往澳门旅游人数不断增多,在澳门购物日渐成为热点。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根据近年赴澳门旅游中发生的消费纠纷案例,“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赴澳门旅游消费提示:

  一、旅客前往澳门前,最好先对所计划购买的产品信息进行了解,例如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相关产品官方网页,以了解产品的型号、规格、功能、零售价、评测报告、配件与售后服务等信息。
  二、购买前尽量“货比三家”,可在澳门先多走访几家商家,了解有关产品的型号和价格等情况以便进行比较,切勿在没有了解任何产品信息的情况下盲目购买。在选定目标产品后,切勿轻信商家对其他产品的游说,冷静对待推销,做出理性判断,以避免购买到夸大甚至虚假宣传的产品。
  三、在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计算机、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目前不适用内地“三包”的规定,遇到问题澳门消委会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理解决。
  四、由于澳门部分行业的收费计算方式不同于内地,如黄金饰品等,其最终售价除金价之外还会加上手工费、佣金等,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向对方一一确认了解清楚,冷静思考后再决定购买与否。
  五、购物后消费者一定要向商家索取及保留购物单据,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凭据。商家提供的单据应包含商店名称、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日期,以及特别的交易内容(如注明货品属“行货”或“水货”等)。
  六、建议游客在澳门消费优先选择具有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授予“诚信店”优质标志的商家,当发生纠纷时,可通过澳门消委会及其下属消费仲裁中心得到快捷、公平、免费的调解及仲裁,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

  七、内地游客在澳门遇到问题,可联系澳门公共部门寻求协助。消费争议:消费者委员会(电话:+853-89889315);旅游信息:旅游局(电话:+853-28315566);交通争议:交通事务局(电话:+853-88666363);紧急求助:治安警察局(电话:999)。回内地后,发现购买的产品有问题,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消协组织可通过与澳门消委会的合作解决机制,协助消费者维权。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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