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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的家用空调开展比较试验的启事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4/11/14 16:23:03 关注度:1044153次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的家用空调产品进行比较实验,通过比较试验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空调产品消费信息,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空调产品的条件
  (一)征集空调产品的品牌:格力、美的、奥克斯、海尔、志高、春兰。
  (二)征集空调产品的规格和数量:1P(制冷量2500W左右)和1.5P(制冷量3500W左右)的挂壁式冷暖两用空调,每个品牌的每种规格的空调征集2台,合计24台。
  (三)征集空调产品的地域范围:主城区内环以内。
  (四)征集的空调产品,消费者购买凭证完整,购买凭证付款人姓名非自然人的不属于征集范围。
  (五)征集的空调产品,消费者原购买的是新空调,消费者购买的二手空调不属于征集范围。
  (六)征集的空调产品,使用年限超过十年(以发票开具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计算)。
  (七)征集的空调产品,是消费者为自身生活所需的家用空调,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包括居民住宅出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内安装空调产品不属于征集范围。
  (八)征集的空调产品,是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已经拆卸弃置不用的空调不属于征集范围。
  (九)同一居民住宅内和同一消费者名下,最多只征集一台空调产品。
  二、征集空调产品的补助
  (一)符合征集空调产品条件的,消费者出具书面承诺,自愿将空调无偿提供给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比较试验,空调由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专业人员拆卸回收(消费者自行拆卸的不征集)。
  (二)消费者提供空调产品后,格力重庆分公司从支持公益事业角度出发,提供1500元(征集的1P壁挂式空调)和1700元(征集的1.5P壁挂式空调)的现金代用券,用于补助消费者购买新空调。
  三、征集空调产品的程序
  (一)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登录重庆3·15消费维权网(http://www.cq315.org/)下载登记表,发送到3142544587@qq.com邮箱进行登记,登记后请消费者电话进行确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征集条件的,根据3142544587@qq.com邮箱接收邮件登记的先后顺序,按1P和1.5P两种空调规格分别确定12个征集名额。
  (二)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专业人员上门拆卸回收征集的空调,消费者出具书面承诺,填写《家用空调产品消费调查问卷》。
  (三)在已确定的征集名额中,有消费者后期退出的,或者拆卸时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出现拒不出具书面承诺、不填写《家用空调产品消费调查问卷》、不配和拆卸等情形的,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征集资格,然后按消费者登记的先后顺序递补。
  四、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教育指导部
  燕飞、陈静
  联系电话:63832419、63050271
  五、注意事项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此次活动事项的解释。


        附件:壁挂式空调比较试验样本征集表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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