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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车祸骗取保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网 2014/10/24 11:28:46 关注度:758924次



       碰瓷、骗保等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保险欺诈行为一直是保险系统居高不下的理赔成本,一些消费者也偶有将自身损伤伪造成保险事故理赔降低成本的行为,重庆保监局近日提醒,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永川曾某是一家拥有数十台汽车的租赁公司老板,因公司车辆的维修费用比较高,曾某十分困扰。田某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曾某去修理厂洗车时,田某建议伪造一场交通事故,然后报保险公司理赔,两人一拍即合。
  3月3日,田某和曾某按照之前的商议,在修理厂员工刘某的望风下,田某驾驶曾某公司的车辆在某加油站公路边,人为制造了一场单车事故,再由租赁公司员工唐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自己为躲避一辆摩托车,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6万多元。
  4月初,民警先后将田某、曾某以及租赁公司员工唐某、修理厂员工刘某抓获,四人如实供述了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田某等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重庆保监局提醒,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违反刑法第198条构成保险诈骗罪;消费者要保管好自己的保单、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及证件信息,谨防他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及车辆进行保险欺诈,更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拒绝参与保险欺诈。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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