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消费者荣先生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某通信公司宽带乱收费。
2010年10月,荣先生办理了该公司的宽带。2012年,4月升级了提速包,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就规定了要使用两年。2013年9月,荣先生离开了荣昌,到了其他地方工作。
但是,荣昌的宽带一直没有处理,之后就欠费停机了。该通信公司一直不催收相关费用,也不说明如何办理单方面停机停止服务。待到半年之后,荣先生已经累计欠费五百多元。通信公司便不断催缴欠费和滞纳金。
直到春节前后,荣先生缴清了所有费用。但之后,荣先生发现自己又累计欠费两百多元。荣先生不解。
在重庆市消委会的跟踪指导下,经该通信公司核实,用户在2010年10月18日办理了2M-88元宽带,到期时间为2012年10月底,其后在2012年4月11日更改为68元+5元(宽带提速2M提速包),承诺到期时间为2014年4月底。荣先生先前所交的费用并不是不合理费用,是用户在承诺期内应缴纳的套餐包月费用,且用户宽带在承诺期内也不能拆机。
核实系统,用户现欠费账期为2014年2月—4月,针对用户提出的处理意见,考虑用户感知,站在相信用户角度处理此事,且核实用户宽带确实无使用记录,通信公司对于用户2014年2月—4月账期费用和到期后的费用不予收取,已联系用户进行沟通,建议用户在本月底到当地办理拆机手续,以便当地通信公司工作人员能为用户费用进行调账。用户表示认可,现用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