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34次网购 19次没拿到发票

来源:北京日报 2014/9/16 9:55:26 关注度:515937次



    聚美优品涉嫌误导消费者;优购网设置最低消费;淘宝店家退货须顾客先给好评……日前,北京市消协公布对京东商城、淘宝、亚马逊等18家购物网站的“体验”情况。结果显示,虽然“7天无理由退货”成功率达到82.35%,签收前允许开箱验货也占到97.06%,但网络商品经营者不提供有效发票的占55.88%,还有个别网站对“7天无理由退货”设置人为障碍。

  退货标准不统一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体验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网上购买相关产品后申请退货,一共体验了18家购物网站。本次全部34次退货体验中,28次成功办理了无理由退货,占比82.35%;6次无理由退货不成功,占比17.65%。“7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执行情况有所改进,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结果发现,电商对“7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货政策规定的比较笼统,特别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关键问题,标准认定繁多,容易引发争议。只有淘宝网、天猫、拍拍网、国美在线等少数购物网站在退换货政策中,按商品分类对“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定义进行了规定,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易迅网、当当网等购物网站则只在各类产品细则中,对不宜退货商品作出相应提示。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购物网站涉嫌宣传与实际不符。如聚美优品网站在醒目位置以加粗字体等形式宣称:“开封后可以退、使用后可以退”,“30天内无任何条件退货”。但部分高价值的商品,聚美会挂上印有“聚美优品”字样的安全封条,若剪断后再涉及退款,将不能办理退货,且要求部分商品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赠品资料等齐全”,才可无理由退货。市消协认为,该网站宣传30天内无任何条件退货,另一方面又通过具体条款设置退货条件的做法,涉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此外,部分购物网站设置最低消费额度,人为设置退货障碍。如体验人员购物后从网上申请退货时,网站提示“如需申请退款,请激活财付通账户”。
  更“奇葩”的是,部分经营者要求先给好评再退货。淘宝网一店家表示,退货没有问题,但必须先在其网店对该商品填写好评。但当体验人员填写完好评,按照经营者提供的地址邮递回商品后,经营者还是拒绝了退货申请。体验人员向淘宝网投诉了该网店行为,并提交了相关材料要求退款。截至9月1日,体验人员仍然没有收到退款。
  随意增加不可退商品
  新《消法》除了规定4类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以外,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不少电商企业据此规定,自行扩大了“特殊商品”范围。
  如京东商城规定,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等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国美在线规定,钟表、珠宝、户外、体育、医疗、成人用品、酒水、食品、母婴、玩具等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乐蜂网甚至规定,清仓专区中销售的包装破损商品、临近有效期商品、清仓甩货商品,不予退换货。
  除了将更多商品列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围,有的电商企业还对此类“特殊商品”作出“一旦签收,不予退货”的规定。如亚马逊规定,母婴商品、食品类商品、酒类商品、食品类宠物商品,美容化妆类商品、美容类宠物商品,个人护理健康类以及血糖仪类商品一旦签收后,不予接受退换货。
  近三成网购未“一对一”明示
  新《消法》规定,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调查发现:没有发现一家电商企业真正做到让消费者确认。因为,“一对一”明示不能完全等同于“确认”。而且,在全部36次体验(2次因故未发货)中,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做出“一对一”明示的有24次,占比66.67%,仍有近三成未做到“一对一”明示。此外,13次没有明示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或明示不全。
  调查发现,尽管大多购物网站都在退换货条款中,提醒消费者签收前必须验货,但快递人员送货上门时,却很少提示消费者当面开箱验货,再加上目前大多消费者没有养成开箱验货的习惯,导致签收前开箱验货仍然没有落到实处,而这一环节恰恰正是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

  本次体验的34次收货中,有15次经营者提供了发票,占比44.12%;19次经营者没有提供发票,占比55.88%。在19次没有提供发票的体验中,14次属于第三方经营者行为,5次属于电商企业自营行为。

(本网责编:陈宏)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