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铺好的复合木地板,竟然在每次拖地之后都会鼓起一个个小包,这让江西南昌的熊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拖地方式不正确?还是木地板的质量存在问题?本报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
拖地后木地板会鼓包 2013年11月23日,南昌消费者熊先生和爱人周女士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巨汇建材广场安信地板巨汇店购买复合木地板,价格为每平方米77元,熊先生购买了56平方米的复合木地板,共花费4312元,再加上购买地脚线的1810元,熊先生总共花费了6122元。
2014年5月27日,经销商安排施工人员安装好了熊先生家的木地板。6月初装修全部完工后,周女士于6月15日请来专业的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周女士说,当时,保洁人员把湿拖把拧干后,先拖干净了主卧室,接着拖次卧室。但就在保洁人员拖次卧室时,周女士无意中发现,主卧室的复合木地板上竟然有多处鼓起了小包。她把地板鼓包的事情告诉了熊先生,第二天一早,熊先生便致电经销商,要求对方给出解释。经销商答复会派安装师傅上门检测地板鼓包的原因。
熊先生说,几天后,安信地板的安装师傅如约来到他家。在检查了鼓包的部位后,这位师傅还检查了剩余边角料的材质,认为鼓包的原因是地板质量问题。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二天,安信地板一位顾姓售后经理也来到他家,经过一番检查后,顾经理坚称,复合木地板是受浸泡才发生鼓包现象的,与产品质量无关。
7月10日,熊先生向记者投诉时说,第一次拖地后,地板就出现了鼓包现象。后来,她爱人也在家里拖了几次地。每次拖完地后,地板总会有几个地方鼓包,几天后,这些鼓起来的地方又会自行平复。至于顾经理所称地板受过浸泡一事,绝无可能,家里并没有发生水管爆裂、进入雨水等情况。
商家
消费者拖地方式不对 7月14日,记者来到南昌市东湖区育新路熊先生家中。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客厅的复合木地板上有4、5个鼓包。凡是曾经鼓包的地方,熊先生都用红色的粉笔圈了起来,记者数了数,客厅加上两个卧室,一共有20处曾经鼓包。
随后,熊先生带着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东路与青山湖大道交界处的香江家居建材城安信地板总店,顾姓售后经理接待了记者。
顾经理称,接到熊先生的投诉后,先是派了当时为熊先生安装地板的师傅上门检查,检查结果是因受潮而鼓包,但是否被水浸泡过,安装师傅也没有检查出来。“第二天,我亲自上门检查了地板鼓包的原因。当时,特别带上了测水仪,对鼓包的复合木地板进行了测量,发现其含水量超过了标准值。复合木地板具有吸水性,所以,拖地的拖把一定要是不滴水的,用湿拖把拖完一遍后,再用干拖把拖一遍,以便吸取残留在地板上的水分。否则,水分留在地板的内槽里,很容易导致鼓包。”顾经理称。
对于顾经理的说法,熊先生表示并不认同,他说,首先,拖地的拖把肯定是微湿的,否则怎么拖地;其次,很少有人会先湿再干拖两次地,之前销售人员也没有提醒过,拖地一定要用干拖把拖第二遍来吸取水分;最后,为什么每次拖地后,地板就有鼓包现象,这明显存在质量问题。
到底是消费者拖地方法不对还是复合木地板的质量存在问题?一时间,熊先生和顾经理争执不休。最后,双方协商一致,去熊先生家拆一块复合木地板,送至相关部门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协商解决办法。
专家
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7月1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小毛律师。吴律师说,《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此,本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应由经销商“自证清白”。
吴律师还提醒说,本案中,商家必须通过相关检测来证明自身产品质量合格,而且,送检的样品必须是消费者家的复合木地板,只有这样检测出来的结果才有效。否则,就无法达到检测的目的,也无法证明熊先生家的地板是否合格。
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姚红珍认为,本案中的经营者不但需要“自证清白”,而且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既然经销商坚称因为复合木地板材质的特殊性,最后需要用干拖把再次清洁一遍,那么销售人员就应该尽到告知义务,销售时就要提醒消费者。其次,经销商在安装好地板后,应该清洁干净之后再交付给消费者,不仅演示如何清洁和保养复合木地板,还可以证明产品的质量。
就在本报记者发稿前,熊先生致电称,由于江西省内的复合木地板检测点不在南昌,为了避免来回奔波辛苦,他已经和安信地板的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由经销商免费换掉已经鼓包的那部分复合木地板。换上新地板后,再用微湿的拖把拖地后,查看是否鼓包,如若鼓包,商家会将全部木地板拆下更换。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