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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皇洋房地产抵押土地给银行 拖延签约时间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4/8/1 11:04:41 关注度:252180次



    家住重庆市渝中区的消费者方先生,于2014年1月在渝北区肖家河购买了大鼎湖滨丽景的一套房子。当天,消费者与重庆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于2014年2月28日签订正式合同。然而,双方并没有按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认购协议签订之后的1月至3月期间,消费者多次打电话约定签订购房合同,但是职业顾问以开盘忙、经理出差、自己休假旅游、国土局系统升级、无网签钥匙等为借口不签合同。置业顾问说,签合同需要等通知。
  事实上,重庆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将土地抵押给银行,房子在银行还没有解押,消费者必须等到4月中旬才可以签约。然而,此时贷款利率已上浮,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重庆市消委会接诉后,工作人员与开发商和消费者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开发商妥善处理。2014年5月14日,开发商全额退还定金20000元和团购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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