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家乐福购空调 超市送错无提醒涉嫌消费欺诈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4/7/25 9:57:46 关注度:558289次



    “卖场送来一款更便宜的空调,家里老人不知道,用了十几天才发现。”昨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据王女士介绍,6月22日她在福州晋安区福新路家乐福超市给家人购买了一台美的空调,价格4100多元。6月底,安装工上门安装空调,王女士并不在场,之后空调就投入使用,王女士一直没有查看空调。一周前,王女士偶然发现空调的能效等级写着旧能效2级,而她清楚记得,当时在卖场她还特别查看了能效,自己买的应该是新能效2级。王女士还发现,空调的型号也与当初所买的不一致,是更便宜的型号。

  王女士当即与超市方面交涉,对方检查之后承认,可能是由于促销员疏忽填错了空调型号,导致送错货。超市提出可以退货,如果不退货可赔偿300元。王女士认为,如果不是自己及时发现,空调就一直用下去,相当于花了更多钱买了旧机型,超市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除了退换货之外,应该还要进行赔偿。
  超市相关负责人林女士表示,可能是销售时买卖双方沟通中产生了误解,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已经让工商部门介入调解。

  福州工商人员表示,若当时王女士购买的空调等级更高,卖场却送来更低端机型直接安装,且没有及时提醒消费者,事后还是由市民发现提出,超市这一行为或已构成了消费欺诈,市民可以考虑依照新“消法”,按照空调市场价格3倍索赔。(海都记者 徐丰 实习生 刘艺)

(本网责编:陈宏)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