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号称以1/10甚至更低的价格可在印度等国代购国外知名抗癌药的广告铺天盖地。
据统计,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黑龙江“11·15”网络制售抗癌假药案等重大网售抗癌假药案件16件。以2013年3月破获的江苏“12·3”雷某跨国代购销售假抗癌药案为例:犯罪嫌疑人雷某雇人从印度购买来源不明的抗癌药吉非替尼片等,通过百度论坛发帖宣传销售,以支付宝收款,以邮寄方式将药品寄送给买家。经查,涉案药品全部为假药,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雷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现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表示,一些商家在互联网上宣称通过海外代购向国内低价销售印度版“易瑞沙”等抗癌药,这类药品在外包装上没有标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其外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无中文标识,且销售价格仅为合法“易瑞沙”的1/10。经查,这类药品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多为不法分子仿冒国外知名药品在国内黑窝点生产,或通过国外个人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邮寄回国销售,均为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