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谈新《消法》
重庆市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大保险公司代表参与学习
保险公司代表正在学习新《消法》宣传漫画
保险公司代表正在就新《消法》交流
保险公司代表就车险问题与徐秘交流
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施行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应重庆市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以及重庆各大保险公司的邀请,昨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徐京,与保监局和保险协会领导以及各大保险公司代表交流新《消法》的学习心得。
徐秘书长在向大家解释说明新《消法》中的条文时,结合典型案例,特别是寿险的赔偿案例,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银行卡安全码的保护,让在场人员不仅深有感触,更是增长了知识。根据新《消法》,徐秘书长不仅从消费者的角度谈及了消费者的权利,比如,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获得有关知识(合同条款中的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条款经营者应该说明)等等,还从经营者的角度说到了其应该履行的义务,比如,履行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履行三包的义务、提供发票等凭证的义务等。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