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3月15日,第2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新《消法》有哪些亮点?实施后对重庆家居行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对此,重庆晨报记者专访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徐京及重庆家居行业资深人士,为广大消费者解惑。
亮点1
网购家具有7天“后悔权” 徐京表示,新《消法》亮点很多,其中有一点与家居行业关系密切:网络购物维权首次写入《消法》,7天“后悔权”不再是商家的自愿承诺,消费者网购建材家居商品将更有保障。
通过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我们可以明确关于家居业退货的两层意思,首先是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的建材家居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并由经营者承担运费;其次,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建材家居商品,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定做的除外),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要保证商品完好无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家居行业的定制家具产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聚信美家居世纪城总经理梁斌表示,其实从2011年9月25日开业起,聚信美就开始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服务承诺。此次新《消法》的实施,将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梁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虽然新《消法》规定网购建材家居商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建材家具大都是大宗物件,退货的物流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前,最好到实体店选好商品的颜色、花色和实际尺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亮点2
装修质量纠纷由经营者举证 新《消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徐京向重庆晨报记者介绍,装饰装修类质量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新《消法》的第二大亮点。
原来维权是按照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即如果出现装修装饰质量纠纷,由消费者举证装修的问题。而新《消法》规定,装饰装修质量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举证,即装修公司要拿出证据证明“我装修的质量是合格的”。
重庆兄弟装饰品牌推广总监蒋金对此表示,装饰装修类质量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出台,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同时也是在保护经营者的权益。因为,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专业,对装修质量的好坏判定会有偏差,但现在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既能为消费者避免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带来的误读,又能为消费者省去不少麻烦。
同时,负责对装饰装修质量进行鉴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是由政府主管单位、重庆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行业资深人士、相关专家组成,会对装饰装修工程作出相应公平公正的专业判定,这也是在维护经营者的权益。
亮点3
商家欺诈赔偿最低500元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徐京表示,新《消法》的这一亮点也与家居行业密切相关,赋予了经营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也加大了对消费欺诈行为的赔偿力度:将原来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1倍提高至现在的3倍,并规定了最低赔偿金(500元)。同时,深入理解新《消法》就会明白,贯彻新《消法》始终无非“诚信”二字,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诚信消费。只有做到诚信,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消费市场良性发展。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