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知识

儿童药研发临多重挑战 品种少剂型缺信息不全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3/12/20 11:17:41 关注度:565997次



    儿童用药安全问题近来一直被人质疑。《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五届“量身定制儿童药物暨儿童用药安全”高峰论坛上获悉,目前我国儿童药仍面临品种少、剂量规格缺乏和用药信息不全等问题,由此导致超说明书用药现象大量存在,危及儿童用药安全。但另一方面,由于儿童药研发、生产投入高,临床研究开展困难,且缺乏配套的动力性政策,我国儿童用药的研发也面临挑战。

  规格剂型匮乏儿科超说明书用药普遍

  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0岁至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6%,儿科患病人数约占所有疾病人数的20%,儿童用药一直以来也面临困境,存在品种少、剂量规格缺乏和用药信息不全等问题。
  首先是儿童用药规格剂型匮乏。数据显示,我国3500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儿童专用的制剂仅60种(含中成药),约占整个药物制剂品种的1.7%。在2012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成药203种,其中儿童专用药数量为九种,注明儿童“用法用量”信息的仅22种。
  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主任委员申昆玲在论坛上表示,2011年至2013年,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进行的一项国内儿童用药现状调查显示,在全国六大行政区15家医疗机构儿童6020种(不含中成药)儿童用药中,儿童专用药品仅45种,占4.1%。而在15家单位儿科用药1098种药品中,有儿童用药信息(用法用量)的仅占47.3%(包括儿童专用药品在内)。
  以北京儿童医院为例,2011年调查该院化学药品585种,其中儿童专用药品共23种,占3.9%,其中无儿童用法用量占46%。而在心内科专业药品54个品种中,儿童专用药品仅有1种。
  儿童专用药品缺乏的现象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得到改善。以浙江儿童医院为例,1991年,该院儿童专用药品占5 .8%,2006年,该数据仍是5.8%。
  其次,适宜于儿童的剂型和品种缺乏。在全国15家三级医疗机构中231种儿童常用处方药品中,占据前三位的是:注射剂(142种),片剂(89种),口服溶液剂(21种),而适宜儿童的剂型,例如粉末吸入剂,栓剂,糖浆剂等所占的药品品种数很有限。
  申昆玲表示,儿童专用药品的品种少,儿童适宜的剂型、规格缺乏,儿童用药信息不全,造成儿童用药大多以成人药品分剂量或不得不超说明书使用。北京儿童医院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间,门诊总药品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达65%。这为儿童患者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有数据显示,蓄积中毒、滥用和超剂量占儿科死亡因素的55.56%。
  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会长朱宗涵表示,儿童作为特殊的群体,各脏器和身体机能都在生长发育,各年龄段儿童的身高、体重、体表面积、组织器官、内脏功能等差别很大,其对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也与成人不同,儿童在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存在不同的用药特点。因此,选择适当的药物、适当的剂型和适当的剂量至关重要。

  缺乏动力性政策儿童用药研发面临挑战

  针对目前国内儿童用药存在诸多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司化药处处长董江萍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在儿童药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招标等方面缺乏配套的动力性政策;二是临床试验开展困难,临床试验水平不高,实验参与度低;三是儿童药研发、生产投入高,研发和生产积极性不高。
  达因药业总经理杨杰就表示,儿童用药的各项技术和指标更为严谨,在研发、生产等各个环节投入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更高,且儿童用药剂量偏小,季节性较强,使得儿童用药的整体利润偏低,再加上“一品双规”、“差比价”等价格政策,使得企业不愿意生产需求量明显低于成人规格的儿童规格药品。
  其次,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失。杨杰表示,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条例,还是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都未对儿童用药的注册提出特殊规定,即在法规方面已经把儿童用药成人化了,致使我国儿童药物的注册无专门的法规可依。而且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尚未设置风险利益评价体系,对儿童的保护性还很不够。此外,相关部门在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及指导原则时,儿童人群的利益也会被忽略掉。例如2004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增加规格品种审评部间协调会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不批准低于成人单次用药最低剂量的规格变更以及针对特殊人群(包括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开发的非常规规格的水针、粉针。该项规定对于针对儿童用药人群开发特殊规格制剂的申请设置了障碍。
  而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8号令)》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均规定开发儿童适应症或新剂型的产品需要进行临床研究,却没有新药证书和监测期。
  此外,杨杰指出,我国儿童用药研发鼓励政策也存在缺失,并未对儿童药物开发建立优先审评审批渠道。
  究其原因,杨杰表示,目前我国儿童多为独生子女,药物临床研究对象难征集,独生子女政策为儿童临床研究增加了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儿童发育不全,临床不可测因素较多,儿童药物临床研究风险也比较高。此外,儿童临床试验还存在伦理问题。
  最后,在医药研发和审评方面人才缺乏。据统计,我国国内还没有专门从事儿童用药研发的机构,儿童用药研发专门人才匮乏。
  而在药物审评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人力资源与审评任务量之间目前严重不匹配。截至2012年2月24日,A N D A数量累计3651个,IN D 256个,补充申请2129个,验证临床1298个,进口在注册79个,N D A 734个。而化药审评员只有55名,且目前我国的药品注册数量在逐年增加,随着时间的累计,该矛盾将更加明显。杨杰指出,药品审评人力资源不足,儿童用药审评数量和质量难以保证。

  专家建议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儿科药品研发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副司长孙阳表示,儿童用药是如今我国医改目标中“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大缺口。
  朱宗涵建议,应制定儿科药品发展规划,促进儿科药品研发和生产,促进临床—研发—生产等各个环节的结合,规范临床机构和制药企业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合作,加强药品疗效的观察,安全性检测,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健康风险评估,信息的发布机制,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等,国家应该有相应的政策和财政保障。
  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主任戴耀华则认为,为了让儿童用药更合理,需要更多更好的关于儿童的研究。全球都需加强开展符合伦理且高质量临床试验和伦理委员会评审和检测临床试验的能力,并且需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儿童临床试验全球标准,以确保已有临床试验和核发执照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应优先开发、适用于其年龄阶段且可负担的儿童药物剂型,制定全球策略,以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提高儿童药物注册/核发执照的效率。
  相关部门已有所行动。据悉,目前我国已开始组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相关技术单位、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医疗和法律专家就儿童用药研发、注册审评、临床试验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儿童用药在招标、定价、医保等方面的综合鼓励措施。
  董江萍在会上透露,今后国家食药总局将会逐步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针对儿童专用剂型开展儿科临床试验、申请生产的注册申请加快审评审批;针对新批药品加强药品说明书管理,对上市药品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并推进儿童药物研究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建立多部门共商和协同机制。
  杨杰则表示,作为药企,当务之急是要研究量身研制儿童药物,弄清楚儿童短缺的是什么品种,同一成分针对不同的年龄段儿童,需进行不同剂型、规格及口味的药学研究,完善儿童临床数据“药品的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也不是生产出来的,是设计所赋予的。质量源于设计(Q bD ),只有量身订制,儿童用药的安全才能真正保证。”杨杰说道。
  而我国新兴的制药企业,也已高度关注儿童用药的研发工作。杨杰透露,为开展量身订制儿童药物的研究工作,达因药业建成了国内首个儿童用药研发中心,该中心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目前已投入使用。其研发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针对国内上市药物进行改善口感,丰富剂型,完善规格的研究工作;另外进行国外药物的国产化工作;第三是进行原始创新工作,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儿童药物的研发工作。

  从2007年起,该公司立项儿童药品30余个,涉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罕见病治疗药物的研究,全部为儿童专用规格和剂型,如口服液、颗粒剂、透皮贴剂等。今年,达因药业更是被“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确定为“儿童用药调研基地”,为我国儿童用药研发、生产等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本网责编:陈宏)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